奉化连发两起瓶装食品爆炸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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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2: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
见习记者张寅通讯员谢长彪王可明 宁波晚报讯近日,奉化消费者林某在奉化食品市场,购买一箱宁海产瓶装黄桃罐头,每箱24瓶。回到家后,林某打开包装箱取出一瓶罐头,用螺丝刀小心翼翼的准备撬开瓶盖品尝黄桃,突然手中握住的瓶装罐头“砰”的一声,发生了爆炸,玻璃碎片四处飞溅,林某的左手掌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顿时血流不止。由于林某有昏血症,立即被亲属送到附近医 执法人员认为,玻璃制品属于易碎、易爆品,用玻璃瓶灌装食品和饮料,应当贴上警示标志,告知消费者打开瓶盖的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等。目前市场上的瓶装食品,大多数没有提醒消费者安全食用的警示标志,导致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粗心大意。此项建议引起生产厂家的重视,部分生产企业己着手改革包装,加强对玻璃制品的检测。 目前,这两起因玻璃瓶爆炸导致的消费者人身伤害纠纷,经奉化市消费者协会调解,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己达成和解,赔付工作正在进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