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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边 摔成骨折消协:没有设警示标志和防滑垫,游泳池赔偿5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2:1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日前,小河区消协发出消费警示:谨防游泳健身变损身。

  7月19日,消费者吕某与几个朋友相约,前往小河某游泳池游泳。游完后,在路过泳池边的光滑地面时不慎滑倒,左腿膝盖重重磕在地上。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直到现在,吕某仍得卧床修养。

  事发后,吕某家人两次找到游泳池负责人,索讨赔偿,均被拒绝。最后吕某只有将游泳池投诉到小河区消协。

  小河区消协了解到,当时池边既无警告标志,也没有防滑垫防护,所以对消费者摔伤应负有一定责任。最终该游泳池支付了吕某医疗费和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共5600元。

  对此,小河区消协提醒广大市民:游泳一定要选择有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水质卫生合格报告、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标准的规范游泳池;未成年人游泳健身,家长一定要陪同,尤其要注意游泳场馆设施安全和水质卫生状况。

  作者:宋大光 沈丽琼 王旭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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