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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重新核定部分 高级技工专业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5:5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进/朱丽萍

  本报讯昨日,从我省有关部门获悉,近日,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重新核定数控机床加工、模具设计制造与维修、电气工程等部分高级技工专业学费标准。该收费标准自200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试行两年。

  数控机床加工、模具设计制造与维修、电气工程等高级技工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核定为3800元/学年。对各高级技校举办的五年制高级技工学费标准前三年按2000年发布的《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中级技工学费收费标准执行,后两年按高级技工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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