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撞残人 被判赔偿六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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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1:56 东方早报 |
近日,杨浦区法院对一起驾驶员开门时不慎撞伤路边骑车人,造成骑车人伤残案作出判决,驾驶员所属单位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共计57629.5元,另外再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共计人民币63629.5元。 据悉,仅杨浦区法院近年来就受理了多起类似的汽车驾驶员开门时造成路人伤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作者:早报记者 李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