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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时代呼唤《反浪费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2:48 舜网-济南日报

  陈 阳

  据《济南时报》昨日报道,记者走访部分酒店时发现,五成左右市民餐后不打包。某知名酒店每天营业额约5万元,至少有1万元菜肴被浪费掉。

  由于特殊的饮食传统,与西方主流的分餐制不同,国人早已习惯于在合餐制的“隆重

”、“亲密”氛围下享受美食盛筵。觥筹交错、劝饮比量、猜拳行令、食而论道,业已成为民间食文化的一个鲜活注脚。与热闹的饮食场景相比,更让有识之士难安的是食客们的美食兴致造就的“餐桌垃圾”。随便走入一座酒楼,扫视一桌欢娱散尽的宴席,恐怕都是大同小异的场面:杯盘狼藉、盏歪酒滴,剩菜剩饭赫然横陈。

  据统计,上海市日产餐桌垃圾1000多吨,占该市生活垃圾总量的7%还多。在计算浪费成本时,人们往往只注意到残羹剩饭本身,实际上隐性成本还要高得多,比如水电气的间接浪费,加工、制作附属材料的浪费,人力成本的消耗和浪费,以及处理垃圾投入的善后支出等。如果算算全国因饮食不文明现象导致的经济能耗账,恐怕会让每一个国人震惊和痛心。

  在大力倡导节约之风的今天,如何解决餐桌浪费问题应成为一个紧迫议题。除了从饮食文明层面向消费者发出号召、呼吁,是否还有其他更具约束力的纠导方式?不妨来看一则颇有“启发性”的新闻。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市卢湾区多家饭店打出“节俭牌”,一张餐桌如果吃剩的食物超过250克,消费者将被加收30%的餐费。这张单边自制式的“节俭牌”对食客有多大约束力呢?食客与饭店之间是自由平等的准契约服务关系,双方应在一些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业规则和法规制度之下完成服务交易。这几家饭店自己制定的规则,甚至包括经济处罚规则,显然缺乏法理依据,尽管其出发点有其“正义性”与合理性。

  由此带来的思考是,鉴于目前所面临的较严重浪费现象,是否可以出台一部《反浪费法》?在近两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已经有代表注意到此类法律空白并提出了相关动议,遗憾的是只闻其建言,未见有下文。随着国家节约发展观的宏大严肃主题确定,这一法律议题有必要予以重新考量。只有用严谨的法律规范社会行为,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让惩治浪费有法可依,才可能让浪费现象无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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