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300元钱就别想走”遇“撞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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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3:21 新晚报 |
本报讯 (李世福)下车遇“撞炮”,被讹200元。为防街头“撞炮”,律师支招。 7月28日,郭女士乘坐12路公交车去道外区,在北环商城站下车时,一男子手提一瓶无包装盒的“茅台酒”用力挤了上来,并与郭女士撞在一起。 出于本能,郭女士伸手护住腹部,不料该男子手里的酒瓶突然落地,酒水四溅把郭女 士吓了一跳。该男子硬说酒瓶被撞打是郭女士的过错,要她赔酒钱。正在郭女士为自己辩解时,旁边又过来一青年男子,高声恐吓郭女士,声称不赔300元钱就别想走。为避免对方人多引起纠缠,郭女士付给对方200元钱。两人走后,有围观群众告诉郭女士,这两个人曾多次在附近出现,以相同的“撞炮”手法骗钱,郭女士赶紧拨打“110”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