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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已建矿山采矿权出让价款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3:35 东南早报

  1日至9日,出让价款公示

  早报讯(记者吴语)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昨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厦门市第一批已建矿山采矿权已协议出让,出让价款昨日开始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本月9日,其中最高的出让价款为21.08万元。

  昨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出了《关于第一批已建矿山采矿权协议出让价款公示的公告》,《公告》称决定对翔安区需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14个已建矿山的采矿权协议出让价款进行公示。

  这14个已建矿山分别为:翔安区马巷镇内官村交乾坪、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佬岭山、翔安区马巷镇市头村虎头山、翔安区新圩镇后行山、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狮头山、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翔安区内厝镇前安村西姑庵;它们的采矿权协议出让价款分别为10.12万元、7.58万元、7.58万元、7.58万元、7.58万元、7.58万元、10.54万元、21.08万元、18.97万元、18.97万元、12.65万元、12.65万元、25.29万元、12.65万元;开采矿种有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这些已建矿山出让权的时间为3年,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延续开采,或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扩大开采范围的,经有权审批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采用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前,应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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