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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将军上岗把守消防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4:35 北京晨报

  住宅消防栓频遭盗毁居民称现在保住了“栓”却失去了安全感——

  6月28日,天通西苑二区22号楼11单元一住户家失火,因楼里消防栓无水,一对老年夫妇葬身火海。住宅楼里的消防栓近在眼前,可是它又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对于它配置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一般人则很少关心。近日,本报记者深入本市多个小区调查后发现,住宅楼内的消防栓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现场回访

  天通西苑二区22号楼

  个别消防栓

  仍然不出水

  6月28日,天通西苑二区22号楼11单元203室着火,里屋内79岁的老大爷被大火烧死,侥幸逃生的老大妈也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在医院撒手而去。事后,死者儿媳王女士说,这场火并不太大,可是当物业工作人员打开消防栓自救时,消防栓根本不出水。直到消防人员赶到,接通花园内的水管,把水送到二楼才把大火浇灭。

  日前,记者来到天通西苑二区22号楼11单元。在楼外可以看到,起火的203室仍然一片狼藉。据附近居民介绍,目前该户居民已暂时搬离这里。记者来到二楼,靠近消防栓一侧的整面墙上也仍漆黑一片。记者打开消防栓箱子,轻拧阀门,消防栓内有水流出。随后,记者又顺着楼梯来到该单元的9层,轻轻转动消防水龙的阀门,也有水流出。

  记者在此后又走访了该楼的另外两个单元。首先,记者来到22号楼9单元。虽然与11单元只相隔一个单元,但这里的消防栓在拧开后仍然无水流出。让记者欣慰的是,下一个走访的22号楼6单元消防栓正常。

  发现问题·一半年内盗毁三百多

  代表:望京一小区

  记者在望京地区调查时,一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告诉记者,住宅楼内的消防栓内主要由消防水龙、枪头、水带组成,个别消防栓内还会有一个小锤子。而根据相关规定,封闭消防栓的箱子是不允许上锁的,因此金属的消防设施成了社区内最易丢失的公共设施。

  据该经理讲,自己小区的消防设施都是半年前新置办的,而半年之内500多个消防栓至少有300个都已被破坏、偷盗。该经理表示,除了10元一个的消防枪头和小锤子被人拿走以外,甚至连10多元一米购置的消防水带也不能幸免,损失高达几万元。为了防盗,该经理还走访了望京地区其他的社区,希望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可是,他发现这些社区大部分也不同程度地遭遇到同样的问题。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北京市内其他一些小区,在花家地小区、望花路西里,记者随机查看的几个消防栓内均空无一物,而农光西里则是只剩下消防水龙。丰台区正阳小区也遭遇了消防设施被盗的情况。

  发现问题·二铁将军把守消防箱

  代表:今典花园6号楼

  发现问题·三

  设备陈旧积满灰尘

  代表:东直门南大街8号楼

  在东直门南大街8号楼内,记者看到每层电梯附近的墙上明显位置都配有消防栓箱。箱子的门是由很大的一块玻璃做成,箱内整齐盘好的消防水龙等设施一目了然,一旦发生火情,只要打碎玻璃,就可以迅速开展救火。

  记者注意到,由于该楼建成时间较长,楼内消防栓设施也显得相当陈旧,从箱上厚厚的积土看,应该有很长时间没有进行维护和检查。在2层的消防栓内,消防水龙散乱放置,水管显得非常破旧,一位居民也向记者表示了担忧:“这样的水龙,不知道真正需要的时候,能不能够正常使用”。

  ■链接七层以上板楼应设室内消防栓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监督科的侯参谋告诉记者,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内容,所有7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板楼)、6层以上塔楼、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居民楼都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此外,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公共设施包括大于5层或体积超过1万立方米的教学楼;体积大于5000立方米的展览馆、商店、病房、门诊楼、图书馆、车库以及机场码头等候室内;大于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大于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这些建筑物在开始建设前必须把消火栓的位置明确地标注在设计图上,交由市消防局审批,审批合格后消防局下发建筑审核意见书才能破土动工。施工完成后投入使用前,消防局检查人员必须到楼内检查,只有消防设施与原图纸一致,才能准予交付使用。

  ●消防栓·维护

  住宅消防设施

  物业负责保养

  根据2004年4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居民楼在交付使用后,建筑单位内的消防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保养。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消防设施都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保养。开发商将产权出售给住户后,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将维护消防设施的责任移交给物业公司,如果不签订此合同,物业公司与开发商都会受到处罚。而单位宿舍性质的居民楼产权都在单位,消防设施直接由单位负责。

  也就是说,所有居民楼内的消防设施都是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负责维护,作为普通居民,有权利监督楼内消防设施的完好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如果发现自己居住的居民楼内消防设施不完整,居民有权利要求负责单位即时更换修理,如果责任单位置之不理,居民可拨打北京市消防局“消防热线”或火警报警电话119举报责任单位。消防局接到举报单后将派专人进行检查,核实后对责任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进行处罚。

  消防部门建议,物业公司应安排保安和社区居民自发组织巡逻,保护好楼内的消防设施,派出所也可组织社区居民组成义务消防专管员不定时巡逻监督,如发现有人盗窃消防设施,可即时报警。

  ●消防栓·热线回应

  东直门外大街31号楼

  消防设施补装完毕

  问题:前一段时间,家住东直门外大街31号楼的李大妈曾向记者反映,他们居住的居民楼内的消防水龙除12楼的幸免外,多数已被破坏。本来消防水龙有两个接口,一个可以接水枪,另一个接水源,现在这两个铝制水龙接口全都不见了,被人齐刷刷地用剪子剪断了水龙带偷走。楼里几户居民觉得问题严重,这才检查了楼内的消防器材,结果让人瞠目。而在与该楼毗邻的东直门外大街33号楼,消防器材也有被破坏的现象。

  回复:记者随后与二里庄居委会的负责人张主任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在居委会与派出所、物业积极协商后,在院内安装楼道门和电磁门。对于已经丢失的消防设施,也已经进行了补装。记者再次联系到李大妈,她告诉记者,被破坏的消防设施已经修复了,而且新的大门也已安装上了,应该不会再出现被偷的情况了。

  丰台区正阳小区

  设施故障尽快解决

  问题:丰台区正阳小区居民表示,个别消防设施是因为出现故障,但一直没有得到修复。居民孙先生表示,曾有一处消防栓漏水,维修人员将其拆下后,到现在也没有安上。

  回复:记者随后拨通了该小区物业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维修人员正在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修,很快就解决个别消防栓出现故障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几天前刚刚有相关人员对小区的消防设施、水源等进行了检查,目前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完全可以确保“中看也中用”。

  本版撰文晨报记者张鹏白明辉张涵

  本版摄影晨报记者白明辉

  ●链接·相关规定

  消防栓上锁

  最高罚三万

  楼内消火栓不能上锁。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监督科的侯参谋告诉记者,如果责任单位私自把楼内消火栓上锁而影响应急使用,可按照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对其进行处罚。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若消防安全责任单位不能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能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执法机关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包含商品房),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000元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不及时维护

  须限期改正

  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居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侯参谋告诉记者,虽然《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定期维护的时间,但是执法部门会随时对居民楼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在检查中发现由于责任单位不及时维护造成消防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用,消防机构将下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根据《办法》规定,对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发生火灾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盗窃消防栓

  数罪并罚量刑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兴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盗窃消防栓的行为,应该分几种情况来看。单从盗窃的角度而言,根据盗窃消防设施价值的高低,较低的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如果数额较高,构成立案起点的可以对其处以劳动教养、有期徒刑、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另外,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盗窃者破坏消防设施,可根据其造成结果的轻重适用于《刑法》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量刑。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触犯失火罪可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张律师说,对于盗窃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一般结合以上两点数罪并罚进行量刑。

  

铁将军上岗把守消防栓

  今典花园消防栓上锁。

  

铁将军上岗把守消防栓

  龙泽苑西区28号楼消防栓正常。

  

铁将军上岗把守消防栓

  红联北村9号楼消防栓上锁。

  

铁将军上岗把守消防栓

  今典花园上锁的消防栓还贴封条。

  

铁将军上岗把守消防栓

  天通西苑二区22号楼失火楼层消防栓现在已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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