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统一的《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呼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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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6: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因工作关系,笔者每年要在大学生《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上盖章、签字上百次,而令人头痛的是一些学校开出的申请证明极不规范。 如有的大学特制的《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中有学生家庭情况、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和县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签字盖章;有的学校只要村(居)委会盖章、县民政局盖章即可;有的学校只要求学生或家长用便笺写上“××学生家庭困难,请予减免学费”即可 。我认为,这种不需要家庭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的证明,难免有草率之嫌,它很可能使真正困难学生的学费未得到减免,而不太困难的倒享受了减免待遇。呼吁有关部门制订统一的《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表中既有学生家庭成员、职业、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困难原因及程度,也应有征求学生家乡的村(居)委会、乡镇政府逐级证明栏;县民政部门意见栏应为,是否“城镇低保户”、“农村特困救助户”,以及是否发生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等。 安徽和县民政局 汤家庭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2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