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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地”对客户投诉不理不应(肖记者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6: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日前,南京市民薛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与南京应天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天地”)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并对他的房屋进行装修,但是,房屋装修不久后水管却漏水。装修公司以公司高层领导变动,工作人员不清楚为由推脱。对于装修公司这种出尔反尔的态度,于先生显得很无奈。

  2004年下半年,薛先生与“应天地”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南京应天地建

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份交付薛先生装修的房屋,公司承诺2年的质保。2005年7月16日,薛先生发现家中的水管漏水,他赶紧向“应天地”报修,发现该公司老总的电话已停机,而公司向薛先生推托的理由,竟然是公司高层领导已变动,若要维修,得联系原先的领导。无奈之下,薛先生找到原先的水电工,并将家中水管修好。令薛先生忧虑的是,虽然水管现在修好了,可以后再有如此质量问题,他该去找谁呢?公司高层领导变动,以前签订的质量保修合同难道就作废了吗?

  昨天,记者采访了“应天地”的倪先生。他说,因为公司人事变动,薛先生家中漏水一事被耽误了两天,但现在已经解决,他们公司已再次给薛先生房屋装修质量保证的承诺。同时,薛先生水管漏水的维修费用,他们公司可以支付。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律师认为,如果薛先生家中的水管漏水是由于“应天地”公司施工质量问题,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水管漏水不是装修施工质量问题,装饰公司也应按合同承担保修2年。

  本报记者 肖军 见习记者 顿海英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02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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