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罚多罚少可由城管队员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6: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仅仅在居民区贴了4张求租房信息,不但小灵通也遭停机,而且还被城管队员通知处以500块的罚款,这是无锡的董丽华小姐最近的遭遇。对于处罚,董小姐对记者表示,在查阅了有关规定后,她知道张贴求租单属于违规行为,必要的罚款也能接受,但是却被要求按照500块的上限罚款,她感到过重了,“无法接受,也不可理解”!城管部门则表示,由于没有详细的细则规定,具体罚款额是由执法队员自行决定的。有关法律人士呼吁,执法人员在罚款事项中的裁量权过大,易出现寻租现象,政府部门应该及早完善相应的法规细则,以便及时

制止实际处罚中的随意度。

  据了解,董小姐由于工作的原因决定在近日在新区租一套2室1厅的住房,考虑到经济原因,她就用4张A4字写明求租信息和联系方式,贴在了春潮园小区里。在本月25日,董小姐接到惠山区城管部门的通知,因为随意在居民区张贴求租广告她的小灵通被停机,并被要求于近日领取罚单同时交纳500元罚金。对于处罚,董小姐感到很不理解,她来到本报新闻热线2320110反映:“我知道我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但我并不是想靠‘广告’赚钱,难道只因为贴错了位置就要被罚500块?这个数额是怎么界定的?!”

  对于没有在指定的张贴栏内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为,根据《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规定,在责令限期清除的同时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而有关的作业工具或者通讯工具,可以被暂扣或者建议有关部门暂停其使用。但对于如何界定100元-500元之间的具体罚款额《条例》并没有明确的说明,为此,记者专门咨询了负责处理此事的惠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位刘姓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惯例会根据情况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态度来决定具体的罚款数额。那处罚数目由谁决定呢?刘先生声称:“因为《条例》没有细则说明,具体的罚款额都是由当时处理现场的执法队员自行决定的。”

  “这件事在实际操作性上明显欠妥当!”无锡君诺律师事务所的施律师认为,张贴求租信息的确影响了市容环境,可仅仅因为贴了4张求房信息就要被罚款500块,处罚强度偏大了。施律师说,由于执法部门拥有自由裁量的权利,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确定细则、完善条例。

  本报记者 李继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02日 第二十九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