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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旅游商标保护旅游品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6: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少林寺景区在国内外拥有较高知名度,但其商标被抢注现象极为严重。尤其是在国外,为了尽可能挽回损失,少林寺每年不得不拿出许多资金和精力,进行“少林寺”商标的国际注册和应对国际官司。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旅游局了解到,旅游景区为了发展往往投入巨资打造品牌,但景区精心培育出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品牌,被他人抢注商标的案例,在河南屡见不鲜。

  据介绍,我省一些旅游风景区非常重视品牌保护。目前,“鸡公山”、“红旗渠”、“少林寺”旅游品牌均已进行了商标的通类注册和保护。1999年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红旗渠”商标权的无形资产价值为10.83亿元;2004年11月13日,“少林寺”的第41类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从而使“少林寺”的品牌价值在国内外得到大幅度提升。

  但大部分旅游风景区只重视打造品牌,忽视保护品牌,其中不乏许多著名旅游风景区。许多企业和个人越来越认识到旅游风景区所蕴涵的商标价值,所以我省的旅游品牌屡遭抢注。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商标部主任张博理说,商标注册是保护我省旅游品牌无形资产的唯一途径。旅游品牌商标注册后,景区或有关部门可鼓励有实力、有潜力、信誉较好的企业,把旅游品牌作为企业的字号名称,通过有偿使用或直接购买商标,生产品牌产品。利用旅游品牌带动产品品牌,产品品牌又反过来促进旅游品牌,两类品牌形成良性互动,相互提高知名度,最终形成旅游产业链条。记者梁建辉实习生于泳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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