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从治理“马路拉链”看政府管理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7:03 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7月31日报道,《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已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新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市管道路由市路政局审核后报送市政府审批,区管道路由区交通路政部门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道路挖了铺、铺了挖的“拉链”现象,早为人们所诟病,《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

办法》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对于遏制“马路拉链”现象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就“5年内不得开挖”这个具体规定而言,又似可一分为二地看待——它一方面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另方面又是以一种简单的、“一刀切”的方式,来规范复杂多变的城市道路管理,难免会在实践过程中遭遇这样或那样的尴尬。

  实际上,“马路拉链”问题的症结,在于政出多门、各行其事。煤气公司管煤气管道铺设,自来水公司管自来水管铺设,电力部门管电缆铺设,各铺各的,各挖各的,你刚挖完铺好我接着开挖,缺少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因此,治理“马路拉链”现象的根本,在于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行动,对马路开挖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说,其根本在于改革目前政出多门的行政体制。而硬性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固然对治理“马路拉链”问题能起到相当作用,但显然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不是对症下药,而只是以形式化的手段来治理“马路拉链”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由治理“马路拉链”,笔者想到了很多地方为了治理“文山会海”,硬性规定每个月只能开多少次会、每次开会不得超过多少小时、一次讲话不得超过多少分钟等等,这其实也是以形式主义手段来对付官场顽疾,也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

  所以,不管是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还是规定每个月只能开多少次会、每次会只能开多长时间,都是政府管理趋于形式化的表现。政府管理形式化,固然简单省事,却往往流于表面和形式,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可能在治理一个问题的同时,引发出另一个问题。如果政府管理摆脱不了形式化惯性思维的束缚,那么其执政能力也很难有实质性的提高。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