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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筐里头有名堂(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7:2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菜筐里头有名堂(图)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7月29日《大河报》上的一则新闻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们着实开了一回眼。报道称,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管理处规定,为规范管理,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蔬菜商户必须购买或者租赁该处提供的菜筐,不服从管理的商户,不能在市场里经营。80多个卖蔬菜的商户为表示强烈反对,有菜也不卖给顾客,附近群众对此颇有微词。

  先不说别的,作为市场管理处,给商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给附近居民提供生活上的方便,应该是其工作的职责所在。而现在却因自己的一纸规定,使得商户罢市,居民没菜可买,从效果看实在是不理想。

  真不知道市场管理处怎么会把眼睛盯在小小的菜筐之上,还美其名曰改善市场形象。如果照着这些管理者的逻辑推断,菜筐统一了之后,是不是卖菜的门头、服装,送菜的三轮车,盖菜的蓬布,装菜的塑料袋等等等等都得整齐划一,都得购买该处指定的商品呢?真不知道那些卖菜的商户 们与管理处之间,还要有多少场艰苦卓绝的“斗争”?

  其实这样的事情现实社会里早已屡见不鲜。比如煤气公司指定消费者购买某一品牌的气表;比如出租汽车被强制要求安装某品牌的报警系统;又比如某些地方办结婚证必须到指定影楼照相,必须购买登记处提供的纪念品……在某些手中握有一点权力的单位和个人眼里,人民赋予的权力就是一棵棵取之不尽的摇钱树,而暗中加价的指定消费行为就是把钱摇下来的最佳途径。在此过程中,他们还要找到诸如“规范市场”啦、“杜绝假冒伪劣”啦、“提升服务档次”啦等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说到底,就是以手中的权力开路,强买强卖、中饱私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明文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希望冉屯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们,认真对照这些法律条文,再审视自己的行为,或许就能明白为什么商户们会如此激烈地反对,附近居民为什么有怨气了。①9

  这正是:小小菜筐不简单,指定购买巧要钱。

  不为大家搞服务,如此管理遭人烦。

  万川明/文柳芳/图

  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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