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天哪 电视咋冒烟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2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刘立春)好好的家用电器,却因电压不稳烧坏了3台空调和2台电视机。昨日,提起电器被烧坏的事,西安市东新街的4户居民就气愤不已。

  据一范姓居民讲,7月31日上午11时,居民发现家中的电压不稳定,随后有人拨打电力抢修电话,但下午5时供电局才派人修好。在此期间,附近有4家住户的空调(3台)和电视机(2台)被烧坏。

  居民吴某说,当日下午4时许,他正在看电视,突然电视屏幕闪了一下,紧接着冒烟,然后就开不了机。住户阎某的电视也在4时许变为黑屏。李某的空调也随即停止工作。损失最大的是范先生,他家的两台空调同时被烧坏。

  昨日上午,范先生到供电局询问损害赔偿一事,但对方则说没责任,让自行修理。他认为,作为供电方的服务客户,供电方应该给他们提供安全的电力电压。即使是变压器出现熔断器(保险)跌落的情形,也是因供电部门维护不当造成的,所以对于烧坏的家用电器供电部门理应承担责任。

  昨日上午,西安市供电局城区供电分局生产科一负责人说,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时,用户有权进行索赔处理。但通过调查核实,东新街的住户电器被烧坏不是因电力运行事故所致,而是熔断器跌落造成,因此不在国家赔偿之列。

  而对此,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荣斌说,《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只是行业的规章制度,当与相关法律相抵触时应以现行法律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次事故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还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