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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法院送法下乡就地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54 宁夏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付小强李冬)7月28日,青铜峡峡口镇政府门前挤满了群众,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团伙盗窃案。这仅是该法院连日来送法下乡,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的一个场景。

  庭审现场,法院工作人员将写有“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横幅挂在墙上,由镇上组织当地群众旁听法庭的庭审活动。在审理这起团伙盗窃案过程中,经审理查明,2005年2

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马立忠、马银亮伙同被告人马金海、马金礼等人,乘夜间驾驶马立忠的“五征牌”农用车先后窜到青铜峡铝厂四期场院、青铜峡水暖公司水塔处、中铁十五局工地等处实施盗窃活动,被盗物品有铸铁管,PVC塑料管,钢管,机动车架等,后将赃物在数处废品收购站销售,所得赃款均分后挥霍。

  经过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辩护、当庭合议,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当庭审判。庭审结束后,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又在现场以案说法,向当地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起到了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据了解,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开展送法下乡,就地开庭,目的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庭审过程,使法庭审判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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