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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电费能否按户用量分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随着城市居住环境的改善,不少市民住进了整洁漂亮的小区。现在,我们每个月除了要为自家的用电埋单,还少不了要为住宅小区公共部分的用电进行分摊缴费。电梯、梯灯、二次供水的水泵……这几方面的用电分摊,都需要业主花上一笔钱。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业主对小区二次供水所用的水泵电费分摊到底怎么算出来的颇有疑问。

  策划/苏婉波 撰文/李婧、李妍

  市民投诉

  用水少家庭凭啥付这么多电费

  杨先生夫妇家住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12号某单位宿舍,他们连日来多次向本报反映,“现在小区二次供水所用的水泵电费平摊到各家各户很不合理”。

  杨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他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专门查询了各家各户的用水量,发现用水多的家庭一个月用水一两百吨,而用水少的只有三四十吨,而因为用水量的差异,所消耗的泵水的电力肯定是有区别的。他说,按每度住宅用电0.61元计算,近四个月来,用水少的家庭要为用水多的家庭多支付260多元,考虑到夏季为用水较多的季节,那么,一年下来,用水少的家庭可能要为用水多的家庭多支付500多元。杨先生说:“现在都提倡节水,我认为必须通过按比例分摊水泵电费,才能促进大家节水”。

  水泵电费分摊是其他楼盘的四倍

  家住荔湾区西关某楼盘的何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今年初入住该楼盘后,发现这里的分摊电费居然是附近同类其他楼盘的两倍,其中水泵电费的分摊更是同类其他楼盘的四倍。趁最近停水洗水池之机会,何先生约了其他业主及物业管理处人员到地下室电房核表。当时在关掉水泵后,发现水泵电表竟是继续缓慢转动。何先生据此怀疑,物管用电有偷接业主公摊电表嫌疑。

  各方说法

  物价部门:分摊不等于平摊

  对于包括二次供水泵水电费在内的各种小区用水、用电分摊问题,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分摊不等于平摊”。据介绍,去年9月发布的《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共水电费用和路灯用电费用以及电梯运行电费根据供电、供水企业制定的分摊办法合理分摊,另行收取。经业主大会同意,公共水电费用可纳入物业服务收费统一收取。”

  该负责人指出,其中的“分摊”是指合情合理的“分摊”,但该实施细则从去年11月1日起执行至今,收取水费、电费的有关部门仍没有提交新的分摊收费标准,仍在延用1997年的已被废止的分摊收费标准。

  自来水公司:用水已按比例分摊

  自来水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在用水分摊方面,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经对小区水表总表显示用水量与各家水表显示用水量总和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摊,做到了按各家各户用水量多少的比例进行分摊,较为公平。

  供电公司:两大原则收分摊电费

  对于二次供水泵水电费的问题,供电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凡涉及用电分摊的问题都比较敏感。同时,记者了解到,供电公司在收取分摊电费时基本本着两大原则,一是“供用电关系清晰”,即用户的电表要经过供电公司认可,以确认小区确实用了这么多电,以使双方认可产生的电费;二是分摊时全体业主要一致认可。

  物管:水泵电费按比例收难操作

  广州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盛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按户平均每两月收取一次供水水泵分摊电费的做法已有多年,这种做法在现实中比较容易操作,而如果按照住户每月实际用水量的比例多少来收取水泵的分摊电费操作起来就非常复杂。(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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