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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今后新设置户外广告须拍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48 乌鲁木齐晚报

  8月8日,乌鲁木齐市将拍卖河滩路南郊燕儿窝立交桥右侧高立柱等5处户外广告的设置地使用权,这是乌鲁木齐市首次对拥有所有权的户外广告设置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昨天,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称,今后新设置的户外广告,都要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拍卖。

  5处户外广告设置地位于:扬子江路1号的新疆日报社楼体东北侧面的楼体、河滩路南郊燕儿窝立交桥右侧的高立柱、人民路桥头松本琴行楼体侧面、天津南路128号私人房产楼顶

正面、新华北路外文店楼顶正面。

  此次拍卖是根据户外广告设置地所有者的委托申请,然后经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专家论证后才获准拍卖的。

  “这次拍卖是继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广告拍卖之后,市政府的又一次尝试。”乌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新华说:“通过统一的竞标拍卖,不仅可以实现户外广告设置地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还可以通过户外广告设置地的竞拍来提升城市品位档次、美化城市空间环境。”

  据介绍,通过这次拍卖尝试,首府将逐步形成户外广告设置地公共空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政府将按拍卖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公共空间资源有偿使用费,交由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的设置一般是由广告经营企业先提出申请,再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勘察后确定。但在今后,只要是新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将会根据《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置地拍卖规定(试行)》逐步纳入拍卖的范围。

  目前,乌鲁木齐市约有广告经营企业上千家,在乌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在册的户外广告约三千余块,总面积在7.4万平方米以上,并且仍以每年8.9%的速度递增。:(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张冬梅 吴晶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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