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极少数人非法串联聚集扰乱信访 国家信访局表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1: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日电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华社昨日刊发消息称,针对目前极少数人非法串联聚集、扰乱信访秩序的现象,7月30日国家信访局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要求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人民利益。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信访工作者和法律专家,大家纷纷表示法制化、规范化是信访的必由之路。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体现

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它的颁布实施,是信访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都必须讲大局、讲法律,讲秩序,有义务也有责任遵守法律,维护好信访秩序。

  多年从事信访工作的吴天祥说:“从我接待信访情况来看,新《信访条例》实施以后,社会影响较大,广大群众是非常拥护的,认为信访有法可依,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有法律保障,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吴天祥认为,新《信访条例》的实施,体现以人为本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其内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这就要让广大群众都知道如何依法信访,如何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什么样的信访行为是对的,什么样的信访行为是错的,什么样的信访行为是违法的,而且是要追究责任的,从而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一般问题不出街,大事不出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洁认为,新《信访条例》的实施,对信访人必须依法信访提出了明确要求。极少数人打着“上访”的旗号,组织非法的跨地区串联聚会,为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不法行为。她说,任何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通过合法的途径、以理性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对极少数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经批评教育仍然顽固坚持错误立场、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部司法研究室副研究员、《中国司法》杂志副总编刘武俊认为,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赋予了信访部门交办权、督办权,便于信访案件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及时办理。避免少数人在上访时采取过激方式,建立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和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煽动串联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刘武俊说,新的《信访条例》不仅强调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规定了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违法行政的问题和对信访当事人的违法问题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新条例带来了解决信访问题的新方法,有利于建立全新的信访秩序。人们期待着信访的法制化、规范化能早日实现,社会更加温馨、和谐。(顾瑞珍俞俭)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