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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大意核对银卡签名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2:1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邬科 通讯员朱赞锋曹志明张厚依)信用卡不翼而飞,失主这边正在拨打挂失电话,那边贼人就持信用卡在超市疯狂消费了5856元。愤怒的失主杨先生认为超市没有仔细核对持卡人签名而导致自己损失惨重,起诉商家索赔。记者昨日从海珠区法院获悉了判决结果:由于杨先生保管不善自身有过,最终只获得了半额赔偿。

  贼人难防。今年1月29日晚,市民杨先生回家后,发现裤兜里的钱包不翼而飞,里面的牡丹信用卡被盗!他立即向开户银行拨打电话办理电话挂失。谁知,第二天一早,杨先生到银行一查,结果令他大吃一惊:一夜之间,该卡被刷去了5856元!不仅卡上原有余额1053元一分不留,另外又透支刷走了4813元!

  气愤之余,杨先生通过银行查到,昨晚曾有人用该信用卡在海珠区工业大道石岗路××联华超市里通过POS卡机刷去了5856元。为此,杨先生将超市诉至海珠区法院,索赔5856元的损失及为事件花费的查询费等175元。

  法院通过调查,提取了贼人当时在POS卡机消费时留下的签名。经过和杨先生曾在银行留下的签名比较发现,杨先生在银行所留的签名中“杨”字是繁体,而贼人当场留下的签名却是简体。法院认为,这足以说明签名确有偏差。同时,在超市与银行之间的《POS卡机使用协议》规定:POS卡机使用方负有核对客户签名的义务。

  据此,法院认定超市因未能全面履行谨慎和勤勉的义务,没有发现签名中的偏差,确应承担责任。但考虑到杨先生作为信用卡的持有人,没有妥善保管信用卡,也有过错。法院最终判决超市和杨先生各承担杨先生损失的50%,即2928元。

  争论焦点

  持卡人

  我签名是繁体他签名是简体你怎能放水?

  杨先生知道,他遗失的这类信用卡在POS卡机上消费无需输入密码,仅需商家核对卡背面的签名即可。他认为,遗失的信用卡之所以能够被成功盗用,正是由于超市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核对使用者当场的签名,超市对自己的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超市

  无需密码的信用卡如此不安全保管不善怪谁?

  超市方面则认为,既然杨先生明明知道这种信用卡无需密码即可使用,很不安全,却未足够谨慎加以保管。因此,信用卡被盗用是因杨先生保管不善,自己有过错;超市的工作人员已经尽了核对签名的职责,超市没有责任赔偿他的损失。(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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