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打破航油垄断又成空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4:0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陈永华卢晓曌)《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将在本月15日实施,国内投资主体将可投资航油企业。但有关专家担心,如果细则将新进资本的成本门槛或者技术门槛设定得很高,新出台的《规定》可能会沦为一纸空文。

  航油市场再引竞争

  近日,民航总局宣布《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简称《规定》)将在本月15日起实施,《规定》放宽了民航业的投资准入及投资范围。各种所有制主体都可以投资民用航空业,包括非公有制投资主体。各种投资主体都可以投资除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包括公共航空企业、民用机场、服务保障及其他民用航空相关企业。

  其中,《规定》中允许国内投资主体投资航油企业一项最惹人关注。为在航油市场进一步引入竞争,同时防止垄断,《规定》明确大中型机场投资本机场范围内的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及其设施,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并且不得相对控股。

  客机宁载油不载客

  中国的航油价格在全球位居榜首,在国内,航油成本占据了航空公司总成本的30%。航油价格不断高涨,成了航空公司心中的痛,把业绩亏损的“元凶”都认定是价格高企的航油。因此,《规定》的施行在我国航空业内掀起了波澜。

  国内的航空公司大部分是通过中航油集团购买,而由于国际油价比国内要便宜很多,拥有国际航线的航空公司则会通过国际航班在国外带油。因此,拥有最多国际航线的国航,成为了其他国内航空公司羡慕的对象。有航空公司人员告诉记者,有时为了多带点航油回来,宁愿少载一些客人,即使降低客座率也在所不惜。据了解,南航和东航所用的航油分别有三分之一是通过国际航班在国外带油的。

  《规定》施行实质意义不大

  新颁布的《规定》确实是降低了民航业的投资准入及投资范围,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航空公司和旅客来说,《规定》的实质意义不大,即使有新公司成立或新的投资方式产生,但航油的终端价格是由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实只是把航油的利润摊分到不同企业上而已,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

  华夏证券能源板块的行业分析师杨伟也认为,对于一直实行垄断销售的航空燃煤,打破垄断在航油市场进一步引入竞争当然是一件好事,航空公司也希望能有更多的经营者介入而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中航油提供的高价航煤。

  此外,打破航油垄断并非改革航油销售环节就能完成,还要对航空燃煤的上游供货环节进行改革,目前国内各大航空公司使用的航油只能通过中航油一家买到,而中航油的进货渠道主要有两个:一个从中石油、中石化拿货,一个是从国外进口航油。但此前为了扶持中航油,国家将航油的进出口权独家给了中航油,因此新进资本是否可以自由从国际市场上采购低价航油、扩大油源也是航油市场能否真正打破垄断的关键之一。

  打破垄断让中国飞机用上便宜航油能最终成为现实有赖于操作细则的出台,如果细则将新进资本的成本门槛或者技术门槛设定得很高,那么这一规定可能会沦为一纸空文。

  如果上游供货的垄断不能打破,仍然指定从两大集团进货,销售渠道的利润将仍同目前一样被视作航油价格的底限被保证,最终受到挤压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国内已有机场参与航油经营

  对于《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的试行,机场的反应是高兴的。白云机场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采访时明确表示,《规定》实施对机场是好事,让机场参与到航油的经营中。

  据悉,目前国内的南京、上海和深圳机场其实已经参与到航油的经营中。其中,上海机场与中航油共同组建了一家新公司,这家合资公司出资铺垫航油的输送管道。

  《规定》实施后,白云机场是否也计划参与到航油的经营中?该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具体的方式仍未确定,或许会组建新公司,也可能会进行特许经营。(来源:信息时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