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平均年雷暴日48天 我市10年发生雷电灾害事故645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6:0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周敏、王海鹏报道:我省第一部防雷减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斯仕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畅所欲言。

  我市属低纬度地区,濒临南海,属雷暴高发区。根据气象资料统计,平均年雷暴日为

48天,最多一年高达80天。据近10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发生雷电灾害事故645宗,共致死24人,伤27人,经济损失2782万元。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大量增加,现代化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不断涌现,雷电灾害给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越来越大。(来源:《特区晚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