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查获广西盗版第一案 涉案金额超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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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6:41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驻广西记者 张江元 柳州台游晓村)广西新闻出版局今天(8、2)向社会公布了“柳州温剑嵘、覃学臻团伙非法发行盗版图书”案件的办结情况。至此,这起由全国扫黄办、自治区扫黄办和区公安厅督办、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的“广西盗版第一案”正式浮出水面。 现已查明:2001年6月至2004年7月间,现年36岁的覃学臻、29岁的温剑嵘两人,经过 预谋之后,以非法成立的“千年书店”和“文化书店”名义,先后向广西贺州市人事局等32个单位发行各类图书,总计价值人民币234.5万元。2004年7月5日,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在租用的两处仓库内,查获图书3146件,共计27.28万册,图书码洋共计383.6万元。经自治区版权局鉴定,这批图书全部是侵权盗版复制品。 据了解,这起案件不仅涉案金额堪称第一,而且从犯罪性质和经营手法来看,是广西前所未有的,在全国也属罕见。其经营手法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政府机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需要的书目,到新华书店购买《行政许可法》、《交通法》等正版书,然后委托外地的印刷厂进行印制,再印成征订单向全国各地的人事局、司法局等单位进行征订。采取打4折以下收费,通过给经办公人高额回扣等,而且开的全是伪造的全额发票。 广西柳州市新闻出版局局长胡保杭介绍说:“以前我们查的是人家印的盗版书,他进一批来卖,象这种自己要样书来委托别人印,自己发行的还没有。” 目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向柳北区法院提起公诉。(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