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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读大学 先交“留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7:24 新民晚报

  港方表示,所收费用将作为学费一部分

  本报讯(记者张炯强)今年,香港8所大学继续在上海招生。近日,收到香港高校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被告知,“请交纳‘留位费’电汇至我校账户,如放弃录取资格‘留位费’将不退还”。

  并非针对内地学生

  何谓“留位费”?据香港城市大学内地招生办负责人卓燕介绍,这其实是学校和学生间的一个契约,学校为保证生源,先收“定金”,这是香港高校多年来通行的做法。她解释道,香港的招生体制与内地不同,由于许多高校独立招生,经常会出现一名学生报考多个院校又同时收到多份录取通知书的现象,通过“留位费”的办法,高校就能了解到学生能否前来就读,进而合理安排课程及其他教学资源。

  据了解,香港所有的大学都采用这个“留位费”制度。香港大学收取1.5万港元、香港中文大学1.2万港元、香港城市大学4200港元、浸会大学1万港元。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对所有外来生源都要收取这一费用,香港城市大学和浸会大学对香港学生也收费。

  各高校均表示,如学生如约前来就读,“留位费”将作为学费的一部分。

  “留位费”其实想留人

  香港大学内地事务处主任黎慧霞认为,如果学生没有按时来报到,学校理应扣下这笔“留位费”。对学校而言,一名学生违约不到,就浪费了一名招生名额,从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补偿。她又说,没有一个学校愿意扣下这笔“留位费”,这不是增加收入,相反,少一名学生,对学校是一种损失。她希望,考生都要讲诚信,交纳“留位费”后不要轻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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