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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距垃圾站须25米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9:26 法制晚报

  我国首个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规范出台———

  卫生部今天上午发布了全国首个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技术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要求分“基本”及“倡导”两种

  《规范》将提出的要求分为基本要求(用词以“应”表示的内容)和倡导要求(用词以“宜”表示的内容)两种。

  用“应”表示的内容,作为卫生准入的必要条件和日常卫生监管的内容,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用词以“宜”表示的内容原则上要求大型、连锁、规模化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符合。

  规定细致入微

  《规范》规定: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从事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佩戴口罩;(裱花操作卫生要求)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等。

  发现违反《规范》可举报

  10月1日起,消费者如果在就餐过程中遇到违反《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现象,欢迎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如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中心投诉。如调查属实,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将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处。

  为方便广大消费者和食品企业查看,《规范》可以从卫生部网站下载。

  作者:柳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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