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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突查:振鼎鸡涉嫌故意雇用童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32 东方早报

  还差半个月才满16岁,但是她已经在上海振鼎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拿了一个月的工资。昨日上午,普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及公安人员在监察中发现,管弄路振鼎鸡华池店涉嫌非法雇用了一名未满16岁,目前尚无身份证的员工。

  据普陀区劳动监察科张科长介绍,前不久,有人反映振鼎鸡公司的新员工中,其中有员工看起来年纪很小,怀疑振鼎鸡非法用工。为查明此事,普陀区劳动监察大队昨天突击检

查振鼎鸡普陀区三家分店。

  当监察人员出现在管弄路振鼎鸡华池店时,有三名员工就快速往楼上的办公室跑。经调查发现,这几名员工是振鼎鸡新招的“实习生”,其中有一名不满16岁。公安人员要求检查她的身份证时,她支支吾吾一会说身份证在公司里,一会说掉在住的地方了。在公安人员一再追问之下,她才说出自己叫王琴(化名),1989年8月13日出生(其余两位分别是1988年2月和1988年7月出生。),贵州绥阳县人,今年5月底被招来上海振鼎鸡工作,已与振鼎鸡签订1年的劳务合同。据了解,王琴已经领了6月份635元的工资。与她同来的还有7名女孩。王琴说,她们因为年龄太小都没来得及办身份证,但有贵州省劳务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据该店领班称,这批新员工由总公司统一招聘,在振鼎鸡宜川店集中培训,然后分配到需要员工的分店。

  “招聘她们的时候,知道她们的年龄吗?”记者问。

  “知道,她们有户籍证明的。”也就是说,公司在录用她们时已经知道里面有未满16岁的童工。除王琴外,被分到其他分店的新员工是否还有童工,还需进一步调查。

  在调查中,监察人员还发现,振鼎鸡有非法延长员工劳动时间的现象。振鼎鸡兰溪路分店一员工反映,她们每天早上7点开工,规定晚上8点收工,但是一般都要等到鸡卖完了才收工,也就是说一天至少要工作13个小时以上。每个月规定只休息3天。虽然有其他分店的员工说,他们的规定工作时间是上午10点30到晚上7点。但事实上,这个规定也超过了8小时。

  张科长介绍,招聘未满16岁的员工,非法延长员工的劳动时间都属于非法用工行为。

  作者:早报记者 单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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