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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给古化石贴防伪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44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马薇)今后,如果您想从市场上买几块古生物化石自己收藏的话,千万要看好化石上是否贴有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粘贴的激光防伪标识。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预计本月中旬,可以进入市场流通的一般古生物化石、或已经进入市场流通的一般古生物化石都将贴上这个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护身符”,而没有这张“护身符”的化石均为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的重点保护化石,或是假化石。

  古生物化石防伪有两招

  一张20×15毫米的椭圆形激光小粘贴上清晰地印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字样,小粘贴的中间是一个鱼化石。昨日,记者看到了这个小标识。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化石处的赵毅宾处长介绍,在40倍的放大镜下,您可以在这块鱼化石的身后看到“LN”的字样,这是该标识第一种护身高招———光学微缩。如果您看到了这个字样还不放心,那么可以再看看标识上印有的激光多彩条纹是否清楚光亮。这是化石标识的核心防伪技术,它可以一次性产生多彩纹路,形成不规则的且独有的光学条纹,是极难复制的。

  “护身符”一粘便留痕

  虽然这小标识防伪高招不少,但毕竟它是十分简单地粘在化石身上的,在化石流通过程中,如果“标识”脱落,或者被人撕掉挪用怎么办呢?记者的担心也正是该标识几经易稿的原因。赵处长告诉记者,这个问题,他们在征寻标识时已经考虑到了。为防止标识脱落,标识的背面用的胶水也十分特殊,只要粘过一块化石,便会失效,无法粘到其他化石上。更重要的是,所有被标识粘贴过的化石,会自动粘上一条代码,这个代码就像这块化石的“身份证”一样,可以证明该化石的身份、产地,且永不脱落。

  没“护身符”不得买卖

  据了解,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过去经批准可拍卖或销售的一、二、三级化石统一划定为重点保护化石,严格禁止收购和销售。而非重点保护化石(一般化石)的个人或单位销售,也要经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卖的化石要加贴统一印制的标识,销售的场所也必须是指定的。这就意味着,今后如果合法的化石经销商出卖无标识的化石也是违法的。

  目前,省国土资源厅正在将新条例实施前已流入市场可以买卖化石进行登记备案,并统一免费加贴标识。而在今后挖掘中,再发现新的可销售化石,也将在经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加贴统一标识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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