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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推行节能办公 不节能检察长将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52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的办公区在白天光线好的情况下不得开灯,天黑需照明时,只可使用照明设备的一半。院内照明设备晚9时后必须关闭。昨日,北京市检察院发出通知,全面推行节能办公。

  同时,为保障节能工作落实,市检察院各机关处室及18区县检察院的领导,近日都与市检察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了“节约能源责任书”。今后,哪个单位如果没有按照

规定节能,检察长和相关处室的领导要受到处分。

  据了解,朝阳区检察院已于上月1日率先推出节能办公措施,全月节约天然气180立方米,水120吨,电6570度。(记者廖卫华通讯员张玉柱)来源:新京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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