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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区保安认定为偷车贼 女儿跳楼父母状告物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3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通讯员齐燕)栾城女子丽辉(化名)在省会卓达玫瑰园小区被保安认定为偷车贼,被带到物业楼3楼等候警方时,丽辉坠楼身亡,丽辉的父母把该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月29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

  丽辉的父母诉称:他们7月18日在《燕赵都市报》上看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派出所刊登的一则认尸启事,启事上的照片与其长女丽辉(化名)非常像,他们很快就去刊发启事的
新石派出所了解案情,并到省三院认尸,确认是自己的女儿。他们从新石派出所获悉,2005年7月8日晚,女儿被卓达玫瑰园物业的保安人员怀疑是偷盗自行车,被带到物业楼三楼,当晚21时45分女儿跳楼,经过省三院抢救无效于7月10日死亡。丽辉的父母认为,是物业的保安将女儿带到物业楼房三楼,基于此行为物业公司负有保障女儿人身安全的义务,但是保安没有履行该义务,造成女儿坠楼身亡事件的发生。

  据卓达物业保卫处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当晚9时30分左右,一女子在偷电动自行车时被卓达玫瑰园物业的保安抓个正着,当时可以说人赃俱获,她还携带着专用的偷车工具。保安把她带到物业楼3楼,就打110报了警,在等待警方到来的过程中,该女子说上厕所,后竟从卫生间的窗口跳了下去。在此之前,物业保安曾两次抓到过同一偷电动车女子,考虑那个女子当时有身孕,就没处理她,后经过核实,7月8日晚作案的女子与前两次被抓的女子系同一人。

  负责处理此事的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新石派出所一位姓马的警官向记者介绍,是110出警后指派新石派出所处理此事的。跳楼女子当晚在偷自行车时被抓到了,在被带到物业楼3楼等候警方到来的过程中,她从卫生间的窗户跳了下去,警方认为她可能是想从卫生间的窗户逃跑。该女子落地受伤时还是清醒的,在被送到医院后意识就模糊了,7月1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在她身上没发现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7月18日,新石派出所刊登了认尸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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