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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产品交付时别忘要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4:00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方宁实习生黄璜记者郑春平)消费者在维修产品时,往往会因为经营户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消费者又缺乏一定的保护意识,在交付时没有任何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因难以界定双方的责任而造成麻烦。

  日前,南京市浦口区沿江工商所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手机保修不当造成损坏而导致的索赔纠纷案,虽然经过了工商执法人员的细心检查,经营者最终承担了手机修理责任,但是

界定双方责任的并不是有效的书面凭证。

  2004年底,费某在沿江街道某手机销售商毛某处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后发现听筒送话功能低下,于今年6月20日将手机带到客服处维修,修理后手机使用性能良好。可没过几天,费某偶然发现手机内壳右下角螺丝口脱落了一小块,于是再次与毛某交涉并要求赔偿。毛某坚持认为是费某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不予赔偿,双方争执不下。费某遂向沿江工商所申诉,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后得知,在交付手机时双方未有任何书面证明,毛某也未向费某交待交付的手机是否完整,而费某当时也没有检查手机是否完整。幸运的是,经有关技术人员鉴定,手机无任何人为碰撞痕迹,确系因修理不当而造成螺丝口脱落损坏。毛某也承认这一事实,并答应负责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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