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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全社会参与高校贫困生扶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4:53 中国青年报

  记者:我国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运行过程中,有没有什么困难?

  沈红(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我们在做《中国学生资助:问题、根源、出路》这个项目研究时发现,目前,尚有三大难题困扰中国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第一,如何对贫困生资格进行判定。由于目前对贫困生资格的判定缺乏可靠的、可核实的家庭收入指标和资产数据,贫困生资格判定出现窘境,从而使政府资助难以有效针对具体目标人群提供帮助;

  第二,如何设计一种既方便学生申请又便于有效管理的学生贷款项目,以便在确保必要的成本分担和政府财政许可的基础上,更有效地使国家助学贷款惠及更大目标人群;

  第三,如何设计一套整合和协调各种学生资助方式的财政资助体系。目前国家、地方、学校各个层面都实行了奖学金、助学贷款、贫困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政策,但这些资助形式之间缺乏协调,要么重复,要么缺失。以至于有的学生获得的资助超过所需,有的学生获得的资助不足,使学生资助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记者:学生资助体系不完善的原因是什么?

  沈红:问题的根源在于学生资助体系制度环境的缺失。

  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分割,经济欠发达地区同时遭遇经济困难与贫困生群体较庞大、补贴负担过重的双重压力。

  贫困界限的确定非常困难,难以判定谁具有借贷和被资助的资格。我们没有自动申报收入、核实和自动纳税体系,现实中又缺乏进入每个家庭进行经济状况调查的可能性。

  奖、贷、助、勤、减免5项资助政策的设置与初衷之间存在矛盾。譬如,奖学金(特指国家奖学金)的目标,究竟是奖优还是扶贫?勤工助学的报酬很低且岗位有限;现行的学费减免与将来的还贷减免也存在着政策与实施间的“真空”。

  在学生资助体系中,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可这些措施是以部门为主的,难免出现不协调;我们制订了很多政策并一再修订,可仍存在政策上的缺陷;我们也有很多相关研究,但往往滞后于现实。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不是钱,而是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向贫困生提供资助的制度环境和制度设计。

  记者:解决中国学生资助问题的出路在何方?

  沈红:首先要加强政府资助的主体性。市场不具有扶助特性,扶助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教育具有实现社会公平、打通阶层流通渠道、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功能。应实行以扶助贫困生为目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要明确学生受助的主体性。政府财政出资要以贫困生群体为目标。

  另外,还可通过积极发展一般商业性学生贷款、对提供贫困生资助的企业实行相应的税收减免、鼓励受助的毕业生团队“反哺”等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参与贫困生扶助行动。

  由“政府主导”到“成本分担”的高等教育财政改革方向不能动摇。学生助学贷款应是学生资助的主体,它可实行真正的成本分担;无偿补助尤其是政府提供的即纳税人承担的无偿补助,对特别困难的学生是需要的,但只能居次要地位。若要把政府主导的高等教育财政过渡到受益者分担教育成本,实现真正的成本分担,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学生贷款制度,加大贷款力度:扩大贷款面,提高贷款额度,同时从贷出和回收两个环节上研究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学生贷款体系。

  作者:本报记者 谢湘 袁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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