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商品包装如何回归“适度”(专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5:3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原国锋

  社会公害

  “过度包装”不仅浪费宝贵资源,还为“巧妙行贿”创造条件

  记者: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委员提出要提防“过度包装”愈演愈烈的趋势。有人把“过度包装”称为“社会公害”,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谢明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过度包装”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首先,它浪费了宝贵资源。我国资源本来就不丰富,用来包装的木材、纸张及一些金属原料等还需要进口。这些宝贵的资源用在“过度包装”上实在可惜;其次,加大消费者的负担。为吃一盒实际成本仅为几十元的月饼,却要为奢华包装多掏上百元甚至几百元钱;第三,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借此谋取不正当超高利润,其中不乏强制搭售甚至欺诈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值得一提的是,有些“过度包装”已升级,为腐败之风的滋生提供着温床。月饼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有人送出一盒售价十几万元、里面放有首饰或金条的月饼时,这哪儿是文明送礼?显然是一种“巧妙行贿”。此风不刹,无疑会对社会风气产生恶劣影响。

  记者:关于这三种危害,您能不能再讲得具体些?

  谢明干:举例说吧,我国每年平均生产衬衫12亿件,而包装盒用纸量就达24万吨,相当于砍掉168万棵碗口粗的树。每生产1000万个纸盒月饼,包装耗材则需砍伐400到600棵直径在10厘米以上的树木。这还仅是衬衫和月饼两种商品。据统计,单是北京市每年产生的近300万吨垃圾中,各种商品的包装物就约83万吨,其中60万吨属可节约的过度包装物。一段时期以来,不少名酒、洋烟、高档茶叶、名贵人参的包装都出奇的奢侈。据上海市糖制食品工业专业协会统计,2002年,上海市场上月饼礼盒的最高价仅为588元/盒,2003年为688元/盒,而2004年则达到1888元/盒。据报道,2003年,国内还出现过标价31万元的“中秋月饼加住房”。真是太离谱了!

  各方责任

  部分消费者不理性的消费心理须引导;应区别不同重点行业,提倡适度包装

  记者:“过度包装”之所以盛行,究其实质主要还是因为有市场。您认为消费者在其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谢明干: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消费者趋于更重视精神层面的需求。目前,国内一些人的消费心理和习惯开始发生变化,对商品的关注重点也从实用性转向审美性。重视商品包装本身并没错,关键是不要走样、走极端。传统食品功能异化,甚至成为行贿、炫耀的载体,既是生产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也在很大程度上和我国部分消费者非正常、不理性的消费心理有关。中国传统文化中“重面子”、“喜送礼”、“好攀比”的心理,对一些“过度包装”现象的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记者:商品种类繁多,包装各异。在如何看待“过度包装”问题上,有人觉得这个“度”并不好把握。

  谢明干:商品的包装有四个基本功能:一是保护商品不破损,不变质,不被污染;二是方便运输、携带;三是对商品进行简单介绍或说明;四是必要的装饰、美化。过去,我们往往不重视产品的包装,有的产品质量很好,但包装过于简陋;现在,许多产品的包装却走向另一个极端,产品质量一般,包装却无比奢华。我们这个“度”就是要满足上述基本功能。当然,针对不同商品,包装也应区别对待。比如:区别不同重点行业,试行、制订包装“过度”标准;根据不同销售对象和用途,采取精装、简装等不同类型的包装。

  治理办法

  政府有责任对市场经济中的不良现象进行干预、矫正;遏制“过度包装”重在完善法律,呼吁政府、消费者、企业合力出击记者:也有人疑惑,价格应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一方愿卖,一方愿买,双方公平交易,难道还违法吗?

  谢明干: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但更是法制经济。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及时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干预、矫正。当前国家资源紧缺,企业如果无视这个最基本的现实,大肆浪费资源,就应受到行政的或法律的约束。“过度包装”之所以有愈演愈烈之势,就是因为我们的市场经济培育得还不够完善,既缺乏具体的技术标准,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想象,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在月饼盒里再装金条,不论是生产厂家还是销售商,都会涉嫌行贿;而收了装有金条的月饼礼盒,就涉嫌受贿。这样的话,谁还敢送、敢收呢?

  记者:国家标准委在月饼新标准里,正酝酿对月饼包装作出新规定。新标准刚刚结束征求意见。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也联合发出公告,向天价月饼、“过度包装”宣战。您认为遏制这一现象到底有无治本之策?

  谢明干:解决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问题,根本之策是法律,当务之急是动员标准工作人员和各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和实施行业相关产品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此为契机,政府应提速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资源节约法》、《反对过度包装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对包装强制“瘦身”。另一方面,包装作为企业的市场行为,如完全用行政命令强加限制,效果不一定理想。相关政府部门可采用经济手段进行干预,比如征收消费税、对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实行生产企业责任制等。各行业协会也要行动起来,通过行业自律,倡导企业适度包装。同时,还应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媒体的宣传引导,抵制奢华消费甚至扭曲型消费,倡导并树立良好、健康的消费观。总起来讲,就是群策群力众志成城!

  链接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制定了相应法规,并对“过度包装”作出量化界定。韩国把“过度包装”视为违法行为,政府对商品包装会进行检查,“过度包装”会被罚款;德国制定了“循环经济法”,对包装材料回收作出了明确规定;日本则规定:商品包装空位不得超过包装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15%。

  我国将出台月饼包装的国家标准以限制“天价”月饼。来自商务部的消息表明,有关月饼包装的国家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中,计划于今年10月出台,明年起实施。我国现有生产月饼的企业和饭店上万家,2004年年销售额约为100亿元人民币左右,年产量近20万吨。

  (据新华社电)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3日 第五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