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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工作大局开展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最近,党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的精神,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要抓好以下工作:

  首先,加强联系沟通,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及时为代表提供有关“三农”方面的资料和信息。改进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召

开专门会议,确定议案办理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负责地提出办理意见;二、组织好前期调查研究工作,深入了解实际情况;三、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

  其次,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法律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在法律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通过法律反映和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保证全社会的一体遵行。二是在法律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中,要邀请有关的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研究会、论证会和有关的调查研究活动;要深入实际,听取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做好提前介入和先行审议工作。今后,我们将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提前介入、先行审议的工作制度,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提高了解有关法律草案起草工作进程和草案中对有关重大问题的规定,先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好对草案的先行审议工作,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论是确定立法项目,还是起草和审议法律草案,都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把反映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立法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再次,围绕工作大局,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使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必须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第一,要“选准题目,抓住关键”。为了协助常委会做好9月对农业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委员会组成调研组赴湖南、江西和安徽等省,对农业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当前农业法的执行情况,确定了这次执法检查被普遍关注的4个重点问题。第二,要明确立法的原意,掌握所检查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前,我们将组织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农业法,请参与修改农业法的同志介绍修改的背景,讲解有关新的规定,使检查组的成员了解和掌握农业法及相关政策。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不论是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还是赴各地实地检查,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和经验,也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执法检查报告要实事求是、论证充分、建议意见要切实可行。检查组到地方检查时,要人员精干,轻车简从。检查的方式方法可以灵活多样,既要听取有关部门全面情况汇报,也要听取省市县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进行随机调查,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3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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