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重奖鼓励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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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6:0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江苏省沭阳县近日出台办学奖励制度。凡普通高中通过三星级以上验收的,由县财政奖励80万元;凡新办普通高中通过二星级验收的,由县财政奖励40万元。沭阳县还鼓励兴办民办职业高中,凡通过省重点职高验收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据悉,沭阳县从1998年开始进行教育体制改革。至今,全县共有民办教育机构249所,初步形成了从幼儿园到高中,覆盖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完整体系 。(徐增祥) 《华东新闻》 (2005年08月03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