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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做传销竟称是逼人致富 3男子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6: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甘肃省高台县农民盛占明、方句廷和陕西省富平县农民李晓伟用非法拘禁的方式,强迫他人搞传销,还美其名曰是在逼人致富。昨天,中原区法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盛占明、方句廷有期徒刑各1年零6个月,李晓伟案发后投案自首,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中原区检察院查明,前年,李晓伟来到郑州搞传销,和盛占明、方句廷等人相识。前

年10月,盛占明以开饭店需要人手帮忙为由,打电话将老乡程某骗到郑州。到郑后,程某发现盛占明等人是在做传销。当月31日,程某要求回家。盛占明恼羞成怒,伙同方句廷、李晓伟将程某控制在中原区大岗刘乡租房处,殴打程某,还让其跪在地上,用烟头烫其背部,逼其写欠钱物的“检查”,前后长达4个小时。当天下午,程某趁人不注意,跳楼逃走并报案。经法医鉴定,程某被殴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案发后,盛占明、方句廷被警方抓获。今年6月3日,李晓伟也投案自首。

  面对指控,盛占明却辩称,看到程某经济不富裕,他才出于一片好心逼程某搞传销共同致富。

  法院审理认为,3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张胜利徐建立纪惠生

  记者王永安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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