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肇事拘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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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36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今日,驾驶员王元俊醉酒驾车肇事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福建省莆田县山亭乡利山村人王元俊,男,22岁,醉酒后驾驶蓝色“北京130”轻型普通货车在广安门桥下东环岛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前部与一辆在其前遇停止信号灯等候放行的“夏利”出租小客车尾部接触。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王元俊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宣武交通支队民警对王元俊处行政拘留10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1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白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