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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追求: 一种和谐共荣的城乡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44 成都日报

  成都规划:不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老路

  成都探索:一个从根本上破解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三农”问题

  成都追求:一种城市与农村和谐、农民与市民和谐、农业与工业和谐的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核心价值】

  7月21日,市规划局开始率全国之先,编制中心城区非城市建设用地“三个集中”、全市农村地区“三个集中”建设规划。

  昨日,市规划局局长李家松在接受我们专访时谈到,这是一个构建城乡和谐的规划,是一个影响成都未来的规划。他认为,通过规划,成都要摸索出一条途径,一条立足于本地实际、有所创造、有所作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从根本上破解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三农”问题,开创一个农村与城市和谐、农民与市民和谐、农业与工业和谐的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

  【关键词点击】

  “三个集中”建设规划:力图描绘出三张宏伟蓝图,在成都规划区内,实现工业全部向工业园区集中,土地全部向规模化经营集中,传统农业全部向服务于中心城区的以生态休闲功能为主的非农产业转化,农民居住全部向农村社区(农民居住点)及新增城市建设用地(117平方公里)集中。

  这三张蓝图,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成都平原城镇体系,构建未来和谐的城乡一体化具有指导作用。按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分解为通过规划落实到空间和土地上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环境保护目标,最佳人居环境建设目标,从而形成明确的导向性规划目标体系,指导进行土地空间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和制定规划建设的工程措施。

  亲农意识:在历史上,成都就一直有“亲农意识”。大都市生活的人们逐渐远离了记忆无法抹去的农村生活,对自然状况的农村、田园越来越向往,并倍感亲切,倍想亲近。

  “亲农意识”就是一种亲近大自然的意识,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但还要更深、更进一步,在统筹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这个意识更准确。

  率先探索 成都编制农村地区专项规划

  问:成都是一个大都市,为什么要编制农村地区的专项规划?

  李家松(以下简称李):作为西部特大中心城市,近年来成都的发展突飞猛进,在2004年中心城区就实现了控制性详规的满覆盖。但广阔的农村地区却没有规划,出现了一个空白。

  问:这个空白意味着什么?

  李:意味着资源的闲置,还有就是由于规划缺位而导致的城乡分治。不把农村的发展放在一个重要位置,就无从得到完全符合于我们实际情况的一个结论。现在城市发展还有一个不合理的问题,把农民赶走只是为了用他的土地,原有社会被打破,但没有将他们纳入新社区,这不是城市发展应有的规律。在此次规划中,我们提出了把所有农民全部向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并还考虑了留在农村的人口的需要;不仅是劳动分工问题,主要是生活质量,世界上所有国家讲城市化率都考虑到了这些因素,关键就是农民和农村,这是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现在整体的农村问题,必须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最迫切的问题为导向来找出它应有的出路。

  问:你认为此次农村规划急需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李:首先是农村建设随意性大,影响整体形象。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房子建在山坡上,号称新农村;十多年前的房子建在平地;现在的房子建在公路旁。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哪里有空地,哪里就建房,到处是住户,缺的是规划设计,占地面积大,浪费资源。其次就是改变意识,尤其是改变长官意识。一些农村,包括镇中心区的规划建设,还是村干部说了算,不考虑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甚至无视规划的约束力,一个镇不是很大,一个村不到1000人,却要修40米宽的道路。

  这需要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咨询论证制度,畅通公众参与规划决策的渠道,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各级政府要强化各项规划性指标规划管治,切实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严格按照统一的规划,有序推进“三个集中”建设。

  “亲农意识” 成都追求和谐的城乡关系

  问:通过此次专项规划,我们应构建一种什么样的城乡关系?

  李:在当前城市化的浪潮下,各地都想多发展城市,减少农业,减少农村,以为这就是城市化。城市化似乎已经把农业变得无足轻重了。有些人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要完全消灭城乡差别,最终达到城乡的完全融合。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城市和农村是两个不同的空间区域,必然有不同的特点和各自的优势。

  城乡一体化强调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分割状况,而非完全消灭城乡差别,不是把农村都变为城市,更不是把城市变为农村,而是在保留城乡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创造平等统一的新型城乡关系,营造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要积极探索,通过规划试图勾勒出一种和谐、共荣的城乡关系,从根本上破解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三农”问题。

  其实这正是成都的城市特点。在历史上,成都就一直有“亲农意识”,这是从“盆地意识”、“小农意识”进一步升华、演变出来的。但我认为还是“亲农意识”比较贴切。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大都市生活的人们逐渐远离了记忆无法抹去的农村生活,对自然状况的农村、田园越来越向往,并倍感亲切,倍想亲近,比如农家乐的发明,尤其红砂村、幸福梅林的成功实践,这些都是把一种和谐、共荣的观念,通过美化农村环境,打造出了现代都市人在心理上渴求的田园风光,并可以走进农村亲切的人文环境,城里人、乡里人都有了一个和谐共荣的平台。

  问:我理解了!其实“亲农意识”就是一种亲近大自然的意识,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但还要更进一步,在统筹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这个意识更准确、更能概括。

  李:我认为应该树立“亲农意识”,并大力提倡,这有利于我们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过程中,从思想观念上消除潜在的城乡对立情绪。

  做好农村规划 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与市场体系

  问:此次农村专项规划都包含哪些内容?

  李:首先,应该在镇的辖区范围内对经济发展做一个统筹的安排,包括居民点的分布问题,我们现在村庄建设非常散,这不利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其次,应当对社会各项事业,涉及社会进步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方面有一个通盘的考虑,不能让农村过着原始状态的生活。第三,对农村新型社区的规划,限制哪些地方发展,鼓励哪些地方发展,新型社区怎么布点,要在一定区域内实施,不能遍地开花。另外,规划还有一个认识问题,怎么去理解的问题。

  问:这个认识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李:城乡要统筹解决,必须要有全面的观点,建立在全面观点上的整体目标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的城乡关系。我们应该综合发展农村经济,现代化农业建设,现代化的村镇产业本土化和无污染的产业集群等等。同时还要关注农村社会发展与文化教育。在整体的战略下寻找不同的模式,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经济情况不一样,要找基本规律下的多种模式,不能只追求一种模式。

  规划绝非是简单的村镇建设规划,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农村产业发展规划,不能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老路,走老路势必带来环境、生态和资源问题;此外,产业规划要因地制宜,每个地区拥有的资源状况、人文景观、发展产业的环境都不同,搞一样产业发展不可能。二是建设规划,大家讲农村住宅已经几次翻新,是比较典型的GDP增长、但财富不成比例增长,要能够脚踏实地一个村、一个镇地做好长远规划,指导建设,不至于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问题。三是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对土地资源利用要有长期打算和长期规划。以此推动城市社会服务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行相邻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从规划上避免“小而全”的重复建设。在新形势下,在全面战略的指导下我们应找准各自的行动计划,从更深层次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各区(市)县要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和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地指定“三个集中”规划,高度重视塑造自身特色。

  问:请问此次规划的重点是什么?

  李:解决农民的生活质量、生存问题。根据“三个集中”的要求,重点突出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居住点)布点、农林生态用地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规划内容。以城乡一体化目标和现状资料条件为引导,按城市居住社区规划标准,合理确定农村社区的数量、空间布局以及建设时序。以农村地区新型社区为中心,统筹安排和设置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另外,必须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区域性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等公共资源的控制。在区域内应划定集中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用地,划定包括农林生态用地在内的必须依法保护的各类用地,规定针对道路、用地、河流、绿地、管线、轨道交通、文物古迹等的各类规划控制线。针对不同用途区域合理确定必要的配套建设的控制指标。

  推进工业 集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问:工业要全部向园区集中,规划通过什么手段来实现?

  李:加大整合力度。坚持工业集中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业布局规划,在有条件的区域可适度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化用地和工业集中点。在工业集中区(或点)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对按要求逐步撤并的现状工业点,工业企业一律只出不进,并结合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按规划加快整合到位。工业集中区之外的企业,凡遇市政或道路建设等拆迁,一律搬迁至工业集中区。占地多、产出少、水平低的零星小企业,要通过腾地拆迁等方式,逐步集中到工业集中区的标准厂房内。对效益低下的工业企业逐步实行关停并转。

  问:对工业入园,有没有门槛限制?

  李:当然有,提高工业用地门槛标准,主要是为了鼓励集约紧凑用地。我们在规划中这样进行控制:一般工业集中区的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00万元,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园区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200万元。对电子、轻纺、服装、生物、医药等适合进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要积极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问:以前,企业都是一个独立的“小社会”,有自己的生活服务设施,这个现象显然是一种重复和浪费。

  李:是的,这也是我们要通过“三个集中”规划来解决的一个问题。经过整合的工业集中区,必须实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不断增强吸纳各类资本投资以及搬迁企业的能力。工业园区要突出主导产业,强化功能布局,坚持集约发展。工业集中区内的三产服务业,实行社会化运作,企业原则上不再自行建设生活服务设施。

  推行农业 集中增强竞争力

  问:今后成都的农村地区将会是什么样?你能描述一下吗?

  李:今后在中心城区周边,农村更像农村,通过科学布局,农村将主要划分有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的位置和界限。目前正在按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制定全市农村地区专项规划。

  我们划定了这些区域,把农业全部进行了集中,凡在上述规划集中发展区外的区域,不得安排任何项目。

  推进居住集中实现协调发展

  问:另外,让农民集中居住,这是不是意味着将取消行政村的编制?

  李:不是,因为农村还是存在的。但依据全市城镇体系规划的框架,规划将进一步积极稳妥地调整城镇布局,加大行政村撤并力度,加快推进城镇组团的规划建设。今后将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各地都将按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农村新型社区,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和支持,推动农村居住的集中。在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安排新的住宅建设。

  问:和谐的城乡关系,首先考虑农民的就业问题。这在规划中有没有体现?

  李:当然有。在规划中必须要重视创造就业条件,建设社会持续经济支撑的长效措施。

  问:有什么措施?

  李:我们已经把确保集中居住的农民就业事业稳定的经济收入作为“三个集中”规划的前提。在规划时,我们规定:农村新型社区的选址应尽量靠近城镇,靠近工业集中发展区(点)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靠近具有一定规模的三产项目,尽力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另外还要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经济经营设施统筹纳入“三个集中”规划,特别是要纳入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确保集中居住的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支撑。

  问:那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答:中心城内按城市标准;第二圈层范围按城镇标准,个别丘区、山区参照村镇标准;第三圈层有条件的按城镇标准,其余参照村镇标准。中心城内最小规模5000人,第二圈层最小规模3000人,第三圈层最小规模1000人。采写李麦(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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