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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序执法 法官监狱碰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5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几名法官近日来到安顺宁谷监狱,准备按照法律程序对涉及到一起民事案件中的设在监区内的一家企业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但令法官们没有料到的是,监狱方并不配合他们的执法。

  儿子打工暴毙 父母状告工厂

  该事件源起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据安顺市的个体工商户王刚介绍,今年5月份,他17岁的儿子王露露经设在宁谷监狱内的广东东莞清溪镇土桥立成针织厂的负责人侯某介绍,到针织厂上班。7月4日上午,王露露在使用针织厂一厕所内设立的燃气式热水器洗澡时,因煤气中毒死亡。王刚认为,针织厂对儿子的死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后,王刚夫妇向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针织厂支付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交通费共计27.3万元。西秀区人民法院于7月18日受理此案。7月19日,原告王刚夫妇又向法院递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法将被申请人在宁谷监狱内车间的机械设备、车辆等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刚夫妇还将自己位于西秀区民主路段价值50万元人民币的商铺房作为担保。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7月20日一早,承办该案的民一庭的沈庭长、谢副庭长与另一名法官及一名法警带着裁定书、诉讼文书,并携带着介绍信等来到宁谷监狱,准备按法律程序对针织厂内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但没有料到的是法院的执法却得不到监狱的支持配合。

  执行财产保全 法官监狱碰壁

  据沈庭长及谢副庭长介绍,当天上午他们到达监狱后,分别找到狱政科、生产科及综治办,均出示了介绍信,说明了来意,但监狱方以影响生产为由不答应。当天下午,几名法官再次来到监狱,向针织厂有关负责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这名负责人称要沈庭长等人去见监狱的董监狱长。于是,沈庭长与谢副庭长便来到了董监狱长的办公室。沈庭长等人说,董监狱长当即表示:“法院不要来干扰监狱的工作……”由于监狱方的不配合,当天,几位法官只得“无功而返”。

  法律文书要执行 法律尊严要维护

  记者日前就此事来到宁谷监狱进行了采访。董监狱长向记者介绍监狱方与针织厂是合作关系,也就是说针织厂出设备、技术、原料,监狱方负责加工。记者问及监狱方为何不配合法院对针织厂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时,董监狱长说此事已经与法院协调好了,随后他一再强调王露露的案件与监狱无关,并表示不再接受记者的采访。8月2日下午,西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沈庭长及谢副庭长告诉记者,因为监狱方不配合,目前申请人王刚夫妇向法院申请的对立成针织厂25万元的诉前财产保全还没有执行。但两位法官表示,法律文书是必须要执行的,法律的尊严也是必须维护的。 作者:徐荣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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