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北京天安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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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57 南方日报 |
李平科 解放后至“文革”前出生的人都会记得,小学语文的第一课就是这句话:我爱北京天安门。不说它的政治意味,单从文物的角度说,它值得我们爱一辈子。这不仅因其历经明清至今,有500余年历史,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还因为北京的许多城门已不复存在,天安门成为有其名也有其实的硕果仅存的“门”之一。为了爱护它,我们看到,其周边目力所及没有 高层建筑,更不可想象,在它面前十米的地方会建一座人行天桥,就像不可想象巴黎罗浮宫前面十米会架一座天桥一样。这不可想象的事竟然发生在“国保一号”身上。三元里抗英誓师旧址有什么文物价值,这已经不须多说了,它的身上写满了民族的尊严,民族的豪情,民族的光荣。它不仅仅是广州的“三元里”,它是中国人的“三元里”! 可悲的是,如今它被“扎上了腰带”,被“逼进了死角”,为的是“方便市民出行”。如果让全世界铭记鸦片战争历史的炎黄子孙来投票,这种做法肯定不能通过。 “方便市民出行”错了吗?没错。但前提是保护文物,包括它的外观和周边环境。为什么不能把人行天桥移远一点或改成隧道?为什么不做两全其美的事情?广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怎样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是所有相关部门的事,也是全体市民的事。为了南越王宫署考古,整个儿童公园都移走了,难道移一座天桥就那么难? 这里引用温家宝总理签署,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法,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