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东省公务员将全员“学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03 南方日报

  我省公务员将全员“学法”

  不参加培训不得参与实施公务员法的身份确认

  本报讯(记者/胡键 通讯员/岳组培)公务员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准备工作,本月2日至5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公务员

法骨干研修班。

  据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已统一部署全省公务员法培训工作,要求在今年12月中旬之前对全省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培训。在公务员全员培训之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还将举办若干期研修班,分层次、有计划地对担任领导职务人员、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全员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培训和考核结果要进行登记。凡不参加公务员法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实施公务员法的身份确认。

  这是我省首次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将对负责公务员法实施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公务员法,力求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围绕近年来我省推行公务员制度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在公务员法框架下的解决办法;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围绕公务员法的重点章节和条款,进行重点研讨。通过研修,集思广益,为公务员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