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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出境旅游之名组织他人进行偷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2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朱勇通讯员梁宗)4名无业人员编造了一个弥天大谎,以组织出境旅游为名,将多人送到国外非法滞留打工,从中牟利。近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戴某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裁定。

  2004年6、7月间,戴某结识了某一旅游咨询公司一名负责人,并了解到该公司办理赴Y国签证的经营项目。于是,戴某立即与朱某等另几名被告人分头行动,以每人交给戴3000元

签证费和5万元押金的价格,组织5人去Y国打工。

  事后,有两人由于种种原因未滞留在Y国,另3人却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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