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会计7年中吞吃公款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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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23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记者 王骞通讯员郑妍)年仅34岁的国企助理会计师沙健,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采取以他人名义私开银行借记卡及账号、虚增工资数额的方式竟侵吞公款达117万余元。近日,上海铁路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个人贪欲加上管理漏洞就是他犯罪的主要原因。”沙健的律师这么认为。 私办借记卡吞钱 现年34岁的沙健是上海某国企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从1994年起至2004年10月案发前,一直在单位从事工资核算等工作。由于工作出色,2003年10月,他被单位聘任为助理会计师。 “在单位,沙健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本分、工作勤恳。”本案的一位承办法官告诉记者。 但根据检察院的指控,他在1997年1月至2002年5月、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间,以他人名义私自办理工商银行借记卡,然后将故意多开的工资存入这些借记卡内,通过自动取款机提取现金后侵吞。经查明,沙健采取这种办法,先后侵吞公款117万余元。 赃款主要用于买股票体彩 据了解,沙健所贪污的公款,有40余万元用于投资股票,30余万元购买体育彩票,10万元买房还贷,10万元被盗,其余均被其挥霍。案发后,检察机关仅追回赃款20余万元,尚有90多万元的赃款未能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沙健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统计核算工资的职务便利,采取以他人名义私开银行借记卡虚增工资数额的方法,侵吞本单位公款,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沙健犯罪后能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故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沙健的律师告诉记者,沙健完全接受这个判决结果,不准备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