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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层医院患者可转诊省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31 南方都市报

  11基层医院患者可转诊省医

  将获优先收治和会诊,医疗费用降低,省卫生厅希望在全省推广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 实习生严铧 通讯员张玲玲)昨天,广东省人民医院与我省11家基层医院签署了双向转诊协议,成为我省首家实行与合作医院实现双向转诊的医院。据介绍

,今后这11家医院转诊到省医的病人将优先收治和会诊,并在省医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的前提下送回对方医院作后续治疗,从而大大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据介绍,这11家合作医院包括珠海市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平市中心医院、三水人民医院、陆丰市人民医院、信宜市人民医院、顺德北滘医院、茂名石化医院、东莞沙田医院以及佛山市南海区的小塘医院和黄岐医院。据悉,省医今后将分批分期与广东的其他医院签署该协议。

  根据协议,省医将对合作医院转诊送来的患者提供优先收治和专家会诊服务,合作医院可派医务人员全程参与患者在省医的治疗与护理。在省医解决了患者的核心治疗(即合作医院无法解决的治疗)后,再将患者送回合作医院进行后续治疗,配合并指导对方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直至康复出院。此外,对口医院还将择地按照省医标准装修和人员培训,使就诊者在对方医院也可享受与省医同等服务。

  该11家合作医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可享受省医的航空急救服务和全面开放的现有设备,还可分时段集中租赁省医的设备,甚至还逐步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这是合理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医疗费的一种尝试,是符合当前形势的资源共享模式,希望在全省推广。“现在我省社区医疗服务尚未完善,患者对基层医院还不太信任,导致大医院不堪负荷,小医院门可罗雀,双向转诊的医院合作有助于解决这种矛盾,以形成‘大病进大院,小病进社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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