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要自觉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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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焦向阳通讯员穗纪宣)昨天,按照2005年广州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安排,广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作辅导报告。林树森指出,今年全市领导干部要以“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为主题,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在努力打造“活力广州”、“文 化广州”、“祥和广州”和“生态广州”、推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会议由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主持。林树森指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形成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林树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纪政纪的要求,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必须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党内监督,要大力提倡监督,热情欢迎监督,主动开展监督,越是职位高的干部,越要重视自觉接受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要真诚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有效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下转A2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