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不得进行地区封锁行业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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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8月1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将于近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研究了加快全省镇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问题。 为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优化法制环境和政务环境,《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在明确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着重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和执法行为。如规定行政机关起草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听取相关协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企业的请求,组织协调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等诉讼的应诉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非法限制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不得进行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下转A2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