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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进行公务员法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林洪浩通讯员岳组培)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准备工作,8月2日至5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在省委党校举办全省公务员法骨干研修班。

  这是广东省首次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已部署公务员法培训工作,要求在12月中旬之前对全省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培训。在公务员全员培训之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还将举办若干期研修班,对担任领导职务人员、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骨干教师进行培训。(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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