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不小心 掉进“桃色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49 东方今报

  今报漯河讯在漯河市区打工的于某一不小心掉进了他人精心设计的“桃色陷阱”,不但女朋友不见了踪影,还屡次被他人殴打洗劫。今年7月,在漯河市区打工的男青年于某,在市区一网吧门口吃饭时认识了何某。7月19日下午,在何某的撮合下,于某认识了一个自称“燕子”的女孩。当晚,“燕子”没走,与于某同居。有了心仪的女友,于某心花怒放,第二天就领着“燕子”上街买衣服,还带着她到洛阳玩了两天。回到漯河的第二天,于某发现“燕子”不辞而别,心急如焚。这时,于某接到何某的电话,让其到市区一旅社商量事情。在

旅社房间里,于某被一个自称是“燕子”哥哥的男青年打了一顿,并让其赔偿一万元精神损失费。在何某的“调解”下,于某将身上仅有的486元钱和一部手机“赔”给了男青年。此后,于某多次被对方殴打,每次身上的钱财都被洗劫一空。7月28日,“燕子”哥哥又找于某要钱,于某实在忍无可忍,跑到派出所报了警。源汇公安分局双龙公安室民警接到报警后,很快便将正在等着收钱的何某等3人抓获。原来何某认识于某后,就和另外两人商量好了算计于某的计划,“燕子”是他们从恋歌房找来的小姐。目前,何某等3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05

  作者:记者 刘瑞红 通讯员 贾芳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