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3年不得擅自变更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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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实习生张惠高洁郭永亮)作为修业期满后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高中学生学籍原则上3年修业期内不得变更。为强化教育主管部门对中考招生情况的有效监督,市教育局日前重申各学校必须按规定要求建立新生学籍库。 根据中招政策规定,各校建立的新生学籍库中必须包括所有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为了便于管理,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等各类学生要有分类标记,要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各种信 息。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新生学籍库建立工作,必须于新学期开学4周内完成,9月底前上报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科汇总,建立各区县新生学籍库,各区县新生学籍库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和职成处汇总。 市教育局强调,高中学生学籍是修业期满后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务必强化管理,原则上3年修业期内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学籍者,要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