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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尾气检测纳入年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5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山东省临沂市自今年3月1日施行《临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来,加大了对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治理,把尾气检测纳入车辆年检。

  据了解,临沂市目前机动车每天增加约400多辆,机动车尾气排放给空气质量带来严重影响。为此,临沂市市政府令第25号发布了《临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

质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保证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省规定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机动车号牌,不予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尾气检测达不到国家、省规定标准的机动车,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行驶。

  目前,已连续检测机动车27696辆,检出尾气超标并禁止通过年检的车辆达360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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