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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抽检机动车尾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5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淄博市环保局日前决定,对全市机动车分期、分批抽查检测,对检测出排气超标的机动车辆,限期10日内进行维修保养,通过复检达标,方可继续使用。

  据了解,淄博市机动车目前约有20万辆左右,一些超期服役的机动车排气超标却依然上路行驶。为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治理汽车排气超标污染,全市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要依法向淄博市环保局申报车辆保有量及各类车辆明细表,并积极配合抽查检测工作。对未完成限

期治理任务,拒报、谎报及拒绝抽测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首批抽检的65家单位包括各市直机关、金融保险业驻淄公司、出租车公司以及中央、省属一些大企业,预计今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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